一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已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外业工作任务的80%,超时间进度5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户流转承包土地,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全县已流转土地14余万亩。 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出台《乐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办法(试行)》,已安排200万元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已登记注册各类家庭农场420家、专合社330个、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3家。 四是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创新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等支农金融产品,已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1260万元、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240万元。 五是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出台《关于明确新村聚居点和新农村综合体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探索农村户籍迁移试点,已建新村聚居点650个、新农村综合体8个、幸福美丽新村80个,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和旧村庄改造7630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