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 2012年4月18日,我局接到县委宣传部转来一网友通过宣汉论坛反映2008年新农合报账补偿有关问题的贴子,现回复如下: 一、由于该网友的贴子中未表明在新农合报账时所遇到的具体问题,也无具体的参合人员及住址,我们无法进行调查。 二、2007年初,我县被省政府批准为全省第4批新农合扩大试点县,5年多来,我县一直坚持把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优先工程”、建设和谐宣汉的“基础工程”、统筹城乡发展的“民心工程”、解决群众看病“难贵”的“重点民生工程”,在全省全市率先喊响“报账不隔夜”。只要参合住院人员带齐本人《合作医疗证》(校验盖章有效)、户口簿、身份证,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证等报账补偿手续,外伤还需提供病历复印件、受伤原因证明材料,或经公示无举报无投诉或经调查确认无三者责任的当天即可审核报账,领取新农合报账补偿款。 感谢对全县新农合事业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县新农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208079
5209896 宣汉县卫生局限性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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