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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新闻] 眉山公安局原副局长称遭刑讯逼供 律师要求异地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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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0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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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刘旌

     12月10日,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志刚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在四川高院召开案情听证会,听取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意见。 凤凰网 图

     这或许是眉山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志刚案的一线转机——12月10日上午,王志刚案在四川省高院召开案情听证会。

     王志刚的律师舒杰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这表明王志刚案启动再审的可能性较大。他在听证会上提了两点要求:异地重审;鉴定王志刚“遭受刑讯逼供留下的伤”。

     2012年12月,王志刚因涉嫌受贿被刑拘。2014年5月,被认定犯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王志刚获刑15年。

     法院认定的主要犯罪事实为:王志刚先后接受7名请托人的贿赂,共计405万余元;为一名逃犯办理取保受审及解除取保候审手续。

     王志刚坚持喊冤,并称在接受纪委调查时,曾遭受部分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

     王志刚上诉后,眉山中院于同年11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舒杰表示,王志刚案二审宣判后,王志刚的家人即向四川省高院提出申诉,并提交了申诉的有关材料。

     “这次的听证会,也是法院希望当面听一下我们对再审的诉求和依据。”舒杰告诉澎湃新闻,他要求王志刚案的重审在异地进行,以求排除干扰,同时对王志刚进行伤情鉴定。

     “二审宣判后,我拿到的证据足以证明王志刚确实遭受了刑讯逼供。”舒杰所称的这份证据来自王志刚曾被羁押的剑阁县看守所。“有照片证明王志刚身上的伤,还有看守所的健康检查表等书证。”

     此外,舒杰还向法院提交了王志刚的股票及银行卡账户,作为其没有犯罪事实的证据。“这两张卡上的流水,和指控的时间根本都对不上。”

     目前,四川省高院尚未作出立案再审的决定,但听证会的召开已经让家属们看到了希望:“据我们了解,四川省高院已经调卷了,再审的可能性应该比较大。”

     现年53岁的王志刚,曾有29年的从警生涯,三级警监。除警察身份外,他还是中国作协会员,曾出版《我们》、《行者》、《茨冈短诗集》等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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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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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11 21:16
曾经风光耀武扬威的副局长,没有想到也有今天吧?老百姓好欺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5-12-25 01:49
现在他已经是老百姓了,甚至可能还是一个背负冤屈的老百姓。我觉得社会应该给予中立的同情,依法治国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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