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四川省关于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改价格[2014]46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四川发改价格[2014]755号《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求。12月18日上午,阆中市发改局在金龙大酒店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阆中市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
会议期间,阆中天然气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柴勇就“阆中市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及总公司近几年的经营运作、面临的实际困难,向来自消费者、人大、政协、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等25名代表进行了汇报发言。
随后,25名代表针对两套方案展开了激励的讨论发言并进行了表态,大家一致赞同建立阆中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同时倾向实施方案二(第一档用气量为1—480立方米/年,执行1.98元/立方米现有价格;第二档用气量为481—840立方米/年,执行第二阶梯价格,2.38元/立方米,840立方米以上执行第三阶梯价格,2.97元/立方米),其中有10名代表建议,适当提高第一档的年用气量,解决日益增长的人口带来的用气量的增加。
据悉,在“阆中市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召开前,阆中天然气总公司以利民、惠民、便民为出发点、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就建立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做了大量的用户走访调研、数据统计对比等基础性工作,确保了本次听证会的顺利召开。
在阆中市推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已势在必行,天然气是一种不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我国天然气人均资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我国天然气消费持续快速增长,国内天然气产量已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
从阆中市整体水平来看,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政策,能够在保障居民基本用气需求的前提下,引导节约用气、缓解(特别是冬季)供气压力,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以阶梯的方式适当提高价格,能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确保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同时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
阆中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最终实施方案将在报市政府批准后于明年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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