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制度,全年共开展3次分析论证工作;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制度,设置入河排污口2处;推行水资源平衡论证制度,在用水需求上变“以需定供”为“以供定需”。 二是加强水资源保护。修建隔离网,取缔或搬迁集雨区内的养殖场,兴建场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等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推行“清水工程”,实行人放天养的生态养殖模式,全年共收回水库承包经营权3个。 三是开展水环境治理。科学指导河道和水库管理单位进行水葫芦、水面漂浮物的打捞,及时制止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全年共打捞水葫芦和水面漂浮物约6.5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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