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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至 典型案例被最高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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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最高检公诉厅对乐至县检察院引入大学生志愿者参与帮教附条件不起诉的9名未成年人取得良好法律和社会效果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经验转发。
  县法院院在办理谢某等14名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中,对朱某某等9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确保帮教效果,检察机关通过共青团资源,引入9名西部大学生志愿者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教”,考察期满后,朱某某等7名未成年人继续学业,谭某某等2名未成年人找到工作,顺利回归社会。该案为司法机关借助社会力量探索了一条符合当地实际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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