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规定,新建楼盘必须实现一户一表收取水电费,而花样年并没有按照此项规定就通过了验收,是谁在给花样年当保护伞,让其顺利通过验收? 花样年明确是商用两住楼,业主都是居住户,花样年却按照商业用水电费收取,甚至比商业用还要高。 水电公司说,这是花样年自己的行为,与他们无关。是谁给花样年这样的权利? 花样年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乱收水电费,业主强烈要求有关部门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规定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花样年的问题很多,至今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是不是因为混进政府机关好吃懒做的人太多了? 如果以上问题得到肯定答复的话,乡下人建议政府机关的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对此做一个全面的清理整顿,以维护成都市后花园的和谐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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