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四川日报》公布四川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我市在12个参加省级测评市州中,测评成绩名列第二;在全省21个市州中综合名列第八。 去年10月底至11月下旬,省文明办对全省21个市州开展了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此次测评分三类城市进行:第一类是3个全国文明城市,第二类是6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第三类是其余12个市州城市。
此次测评采取明察和暗访形式,并综合运用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材料审核和整体观察4种具体方法。测评重点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公益广告刊播、文明交通等内容。测评点位涉及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城区内景点、汽车站等20多类场所。
2015年,我市在抓实、抓细、抓小、抓常态上狠下功夫,有力推进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通过精心组织部署,组建队伍以查促改,1300多个问题得到整改。特别是以“人人争做文明市民·共创共享幸福生活”为主题,广泛开展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评选道德模范、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等系列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人人知晓、人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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