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项目支持。捆绑使用政策性支农资金,采取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将农口部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 二是财政支持。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用资金,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标准化生产和产品加工。 三是金融支持。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根据信用等级给予授信额度和利率优惠等金融支持。 四是培训支持。以实际操作和实用技术为重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0名,助推创业创新。截至目前,全县已登记注册家庭农场515个,其中农业种植181个、林业20个、畜牧业253个、水产45个,蚕桑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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