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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2015四川广元市人民警察考试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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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17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四川省公务员局《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全省公安和监狱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6〕2号)要求,现将广元市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面试入闱考生),务必于2016年2月29日9:00—12:00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元市利州区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城区内乘2、4、8、11、13、17路公交车,劳动大厦站下车西行50米左右至十字路口即到)4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特殊报考对象须具备以下手续:

(一)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二)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三)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四)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五)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六)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于2016年3月2日14:30—17:30递补,请有递补意愿的考生(即排名紧靠面试入闱人员的考生)于3月1日主动联系咨询是否有缺额。

进入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于2016年3月12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资格复审时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评

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于3月13日组织实施。体能测评共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

四、特别提示

与本次招录相关的公告均同时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scgy.lss.gov.cn:8080/,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事人才网http://www.cbrcw.com,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发布。

面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   (0839)5201068

原标题: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点击下载>>>

2015年广元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面试入闱人员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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