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注意:预售房风险很大
预售房风险很大,特别是在2016年房地产低迷的情况下,易被开发商钻空子,建设部关于《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5号)的决定,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在墙上帖在很高的位置仅是复制品,并未向购房者出示原件,而复制品广告公司都可以制作。《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除土地价款以外投入的资金)。商品房预售形象进度为:六层及以下商品房建筑主体应达到地上二层以上,七层至十一层商品房建筑主体应达到地上三层以上,十二层及以上商品房建筑主体不低于地面以上三分之一;5和6号楼总层30层,应是10层以上。仅七层一个房架而已。就开始预售是否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该房产公司未按《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之规定,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特别提醒市民买房子都是买的期房的要调查和了解房地产老板的资金实力情况,否则,会象《江南明珠》南江七一中学商品房就麻烦了。同时,预售易被开发商钻空子,以《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为例,“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在建商品房,即可进行预售,从承购人手中收取部分,有的甚至是绝大部分房款。这一政策被一些开发商钻空子,将开发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引发了诸多问题,使承购人的合法权益受损。1、剥夺了对实物的知悉权。“现实生活中,有的开发商为了多修房多赚钱,随意增大容积率,在规划和国土部门验收时通不过,造成承购人付了房款,却办不了两证。”例如,预售时,承购人只能看到商品房的宣传资料,这为开发商以广告和宣传资料误导甚至欺骗消费者或事后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及用料创造了机会。往往是在预售时承诺的草坪变成了住房,承诺的游泳池没有了等。
2、预售到现房交付期限过长:预售合同中,交付时期一般较长,这期间一旦开发商的履约能力发生变化,使工程竣工期延长或无法竣工,由于购买人一般已经交了大部分房款或全部房款,只有为开发商的过错买单。特别是有的开发商利益至上,一旦一个项目进行到一定程度赚头不大,就停工,甚至走人,使房屋交付期无限延长。《江南明珠》就最好的例证说明。另外,商品房预售制度不仅降低了开发商的门槛,使部分并不具备开发实力的企业进入市场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有的不法开发商将同一套商品房一边预售给承购人,也不进行备案,另一边到银行抵押贷款;将同一套商品房预售给两个承购人,自己赚够了钱就蒸发掉,让承购人蒙受损失,为不法开发商从事诈骗活动创造了条件。
因此,购房者一定要购现房,不要购买预售期房,也不要听他广告如何宣传得条条是道,你一定要学一学《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厅加快推进商品房预(销)售网上签约和预售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知法、知规,你血汗锒子才会不白花,否则,你打官司也是难度很大。后悔晚了。找政府也没用,万万不要被广告宣传所迷惑。一定要购买现房,则通过验收合格才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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