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两集中、两强化”专项工作要求,阆中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优势力量,积极开展“保食安”综合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了食品市场秩序。
2月17日,阆中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会同东城市监所执法人员依法对阆中九龙池广场某品牌火锅店开展了市场检查,执法人员在其厨房及操作间内查获过期高汤包调味料66袋、未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嫩肉粉7瓶,过期生物酶嫩脆剂(牛肉专用)1瓶。依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查获的过期调味包、嫩脆剂及不符合标注规定的嫩肉粉进行了扣押。
据检查发现该火锅店2012年3月开业从事餐饮经营活动至今,尚未办理开业登记,且其餐饮服务许可证也于2015年4月到期。据现场负责人蒲某陈述,曾多次收到市场监管部门制发的《责令改正》通知书,但一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认为办与不办都没关系。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改,并对其营业场所实施查封。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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