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使用,增强民警遵章守纪意识,近日,乐至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了违规使用车辆专项清查工作。 一是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具体负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对违规驾车的,严格按照乐至县公安局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是积极组织各科所队对本单位警务车辆和民警自用车辆进行彻底摸底造册,并逐车进行了登记。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使用套牌、使用扣押的涉案车辆,是否存在公车私用、无证驾驶、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警车不按规定着装、酒后驾车等违纪违规现象。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知识,不断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同时,组织开展道路安全事故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切实民警做到安全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