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明强调,没有惩治就没有震慑,必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要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实际成果。要正确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通过惩处“极少数”挽救“大多数”。(2016年2月1日四川新闻网) 惩治腐败,党委纪委要知责担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建立定责、亮责、述责、督责、追责“五位一体”工作体系,推动“两个责任”全覆盖。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惩贪治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要注重抓早抓小,函询问责逐渐成为常态。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及时拉拉袖子红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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