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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国首部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引媒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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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7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参考消息网2016年03月02日报道,外媒称,首部反家暴法1日实施,新法明确规范家暴范围,更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受新法限制,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被纳入其中。
据《香港商报》分析指出,内地首次以“家事”立国法,明确“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标志着家暴属于“家务事”的时代正式终结。
国家二级婚姻家庭谘询师李瑞玲说:“将精神暴力和同居暴力纳入法律实施的范围,和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更复杂、更多元的婚姻家庭现状是匹配的,有助于打破以往各扫门前雪的处事观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邵明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更加注重事前防止,减少不必要的伤害,对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具有重要意义。”被申请人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可能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表示,举证难是公众担心的问题之一,不过此次的反家暴法中已经规定,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网站3月2日报道,就在新法实施首日,北京六十一岁谷姓妇人指控遭夫殴打多年,除要求离婚外,更向房山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经法院昨裁定发出,禁止其夫对她进行辱骂、殴打等家暴行为,并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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