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广元3月17日讯(马文早)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压实“两个责任”,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3月15日,青川法院召开廉政建设工作会,会上院长与副院长、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责任书,中层干部签订了廉洁承诺书。全体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参加了会议。
青川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为严格落实中共青川县委《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结合自身实际及时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责任书》《廉洁承诺书》,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及分值、进行了反腐倡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任务分工。在责任书中明确了院党组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院党组书记、院长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院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
党组书记、院长李松林在会上强调,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责任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签字仪式只是一个程序,关键在于狠抓落实。大家要根据责任目标,明确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处的位置,以及承担的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确保干警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纪律作风,确保队伍建设零违纪、零违法。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编“分则”的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