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不错录、不漏录,让应该进入个人征信的交通违法记录全部都能准确无误地录入。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公开公示2016年春运期间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安交管部门将在此次公开公示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内容、严格程序、加强宣传,不断促进严重违法行为公开公示的日常化,实现公民、企业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强化社会监督,减少交通隐患。(人民网) 网友认为: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之一,人们首先关心的是该处罚是否足够公平,能否过罚相当。此次深圳警方是与第三方机构芝麻信用合作,将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这与央行的个人信用体系是有差别的。且是否采用这一信用记录也要看其他机构的意愿,而非具有强制性,这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它所对应的处罚“后果”不至于会太严厉。但因此也不可回避的另一问题是,若此征信的执行和采用在现实中存在不足的话,依靠征信所能达到的治理效果到底会有多大?从这一角度来说,至少在一定的时期内,还应将之视为一种辅助性手段,而不能取代常规治理。 网友认为:针对外界对于行人闯红灯将被计入个人信用记录,并影响到个人贷款、买房的疑虑,深圳交警部门作出了及时回应。从首批交通违法者被纳入社会征信系统的情况看,其实计入个人信用,针对的是因违法之后逾期未缴纳罚款者,而非闯红灯行为。显然,因罚款逾期未缴而被纳入信用记录,也更接近于公众对于个人信用的理解。从交警部门的规划来看,这项举措并不能简单地称之为“闯红灯即被纳入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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