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2016年3月24日报道,前不久,李克强总理在“两会”上提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来自中央的理解与支持,让真正的改革创新者在放手闯、大胆干的同时吃了一颗“定心丸”。 在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改革步入深水区的关键时期,特别需要敢闯敢试、开拓创新,激流勇进、勇往直前的党员干部。任何改革和创新都有失败的风险,让“放牛娃赔牛”既不科学也不人道,如果把改革创新失败的“板子”一股脑儿打在改革者的身上,势必会束缚创新、不利改革。 针对干部队伍的这种思想困惑,各级组织倡导“容错纠错”,着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挫折、容忍失败”的和谐氛围,着力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搭建平台、扫清障碍,势必将给改革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有助于消除改革者的后顾之忧,有助于营造深化改革的政治环境,从而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改革。 组织倡导“容错纠错”,旨在树立“不以一眚掩大德”的容才理念和“察人看主流”的评才理念,并非鼓励和倡导犯错误。领导干部因推进发展、改革创新和追求伟大事业、崇高理想而犯的“合理错误”,才是包容的范围、免责的客体。假若领导干部把组织的包容和宽容,当作追求个人私利、贪图个人享乐、建造个人王国的温床和土壤,在犯下累累“真错误”时,还奢望组织的“包容”和“宽恕”,那才是最大的错! 领导干部要慎用组织提供“容错权”,积极涵养能力素质,不断提升道德品质,全力展示才华能力,尽情施展一身本领,一门心思扑在工作上、事业上,决策前广泛问计于民,实施中及时校正偏差,完结后全面总结教训,无论是在工作上、生活中还是私下里,都要少犯错、不犯错,力争不用组织提供的“试错权”,用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检验的实绩造福人民、回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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