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段标题为“攀枝花路怒症”的视频席卷了各大视频网站(点此查看:朋友圈疯传的“攀枝花怒路症”视频,真相原来是……),网友纷纷猜测视频发生地在我市东区、仁和、米易、盐边等地,并询问公安机关事件的处置情况。
经我市公安机关调查,该视频为2016年3月20日家住金江镇的任某从网上下载,并明知该视频发生地为四川广元市,为引起关注,将发生地改为攀枝花,并上传至QQ空间,经转发扩散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任某散步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事实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近日,公安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任某处以治安拘留三日。
警察蜀黍提醒广大市民,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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