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在阆中城区巴都农贸市场,阆中水产局查获两起售卖国家二级水生保护动物案,两条胭脂鱼共3.5公斤,被没收后放归嘉陵江。
水产局执法人员介绍称,今天上午接到群众举报,说有商家在农贸市场公开售卖胭脂鱼。赶到现场后,执法人员发现市场门口一个卖鱼摊前,一条通体暗红,两侧各有一条金线的胭脂鱼正在水盆中游来游去,周围聚集着很多市民。执法人员当即责令该商户停止销售胭脂鱼,接受调查。
根据商户提供的信息,在市场内的另一处卖鱼摊上,执法人员又发现了一条放在水盆待售的胭脂鱼。经检查,两条胭脂鱼分别长30多厘米,外表均无明显伤痕。执法人员当场对实物进行登记、没收,然后将两条胭脂鱼放归嘉陵江,并对胭脂鱼的来源进行调查。
水产局工作人员介绍,野生胭脂鱼是我国明令禁止销售的鱼种,即使销售人工饲养的胭脂鱼,也需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无证售卖胭脂鱼属于违法行为。
据悉,胭脂鱼是我国特有淡水珍稀物种,产于长江,是国家二级水生保护动物,其体型奇特,色彩鲜明,尤其幼鱼体形别致,色彩绚丽,游动文静,被人们荣称为“一帆风顺”,在东南亚享有“亚洲美人鱼”的美称。由于人为滥捕导致数量下降,阆中每年都要向嘉陵江中投放一定胭脂鱼育苗,确保嘉陵江流域鱼类种群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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