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组织召开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议强调,“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在对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党的立场鲜明、态度坚决,对任何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零容忍的。“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短短的一句话却透露出坚决反腐的强烈信号。对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关键要做到,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惩治力度从严、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要落实主体責任。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党政的行为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应该担负起主体責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堡垒,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扛起責任,打通責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是要強化监督检查。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我们党组织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严重性。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更是关乎到党和国家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強化执纪督导,堵住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漏洞,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国家发展帶来的福利,才能稳定社会和谐发展,提高人民幸福指数。
三是要从严惩治预防。对于督查到的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加大惩治力度,不能将出現的一些小问题置之不顾,只有大家都提高了思想意识,才能杜绝“公款吃喝玩乐”、“办事吃拿卡要”、“漠视群众疾苦”等“小问题”的发生,只有将這些“小事情”都做好了,当遇到更大诱惑的时候就会心有顾虑、不會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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