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完善以案说法制度。成立“以案说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办案单位、各股室负责人等为成员。对最新、最典型、影响最大、最贴近群众关切的案例,提交“以案说法”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学习。 二是组织典型案例讲解会。每月讲解1次,集中概括归纳、总结提炼、挖掘剖析、延伸演绎,讲清案件来龙去脉,讲清法律法规法情法理,讲清今后防止同类案件再次发生的实用管用办法,把“以案说法”的过程深化为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的过程。重点针对案值5万以上和作出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停产停业等经过案审会讨论的案件。 三是落实责任制。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 谁说法”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各业务股室针对性普及专业法,强化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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