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召开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强调: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2015年,四川切实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头,以“零容忍”态度开展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土地征收、拆迁安置、扶贫低保等领域的案件13106件,处分13651人,获得了广大群众的认同。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群众是党的事业成败与否的前提和根本,要获得群众的认同和信任,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既要在服务群众、排忧解难上下功夫,更要以痛打落水狗的态度,快、准、狠、严的坚决整治那些损害群众利益,挥霍群众的信任,啃食群众获得感的“苍蝇蚊子”。 维护群众利益,基层是关键。十三五期间,四川大打脱贫攻坚战,大量资金项目纷纷流向县乡,县乡成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也成为腐败的易发高发地。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最“接地气”的基层党组织,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是干事创业的基石。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对在脱贫攻坚、惠农政策、土地征收、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减轻农民负担、救灾救济、为民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收费、环境保护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排查、各个击破,坚决抓好整治,让群众获得更多反腐“红利”。 必须提醒的是,基层干部在干事创业的过程中,总会出现这样那样的失误、错误,对这些失误和错误,县乡党委和纪委要认真加以分析,不要一竿子打死。做好事前预防,让基层干部在守纪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发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非主观原因的工作失误不求全责备,宽容对待、汲取教训,保护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而对违纪违法的,则毫不手软、严肃处理、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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