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召开的政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座谈会议强调,县、乡两级党委、纪委,是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主体,一定要把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扛起来,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抓好整治,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良好的群众基础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一切工作将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不断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广大群众能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要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首先要严格纪律要求。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源在于管党治党不严不力,纪律没有严起来、立起来。因此,要治党首先就要抓纪律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但当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多发,有的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政不作为、作风粗暴、吃拿卡要、执法不公、与民争利等等,有些人采取回避、默认的态度,最终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党员干部应首先消除思想认识误区,克己力行,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要认真查摆思想认识误区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时刻拉紧纪律这根弦,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自觉做到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其次要强化监督问责。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出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深入剖析,找准问题原因,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强化管理监督,以更多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的全面从严治党成果取信于民。采用综合办法,对不同违纪问题进行分类处理,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教育和惩治效果。 第三要畅通信访渠道。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必须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健全群众信访维权和矛盾预警排查机制,积极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开门接访和带案下访,对社会管理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经常性分析和排查,发挥纪检、信访等机关或部门的信访举报受理职能作用,加大信访案件查处力度,不断拓宽群众反映情况、表达诉求,寻求解决问题的渠道和途径,从而确保群众有地方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第四要严厉查办案件。近年来,侵占涉农资金、征地拆迁补偿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呈上升趋势,案件虽小,但损害群众利益最直接,也最容易被忽视。要坚持抓早抓小,以零容忍的态度下大力气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如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在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侵占挪用惠民资金、违规处置集体资产、侵吞集体收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案件,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行动是最有力的语言。只要我们正风肃纪不停步、反腐惩恶不手软,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忠诚履行职责,就一定能够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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