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257|评论: 0

嫖娼死:私德在公器下必须坦然面对生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5-12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嫖娼死:私德在公器下必须坦然面对生死?
  撰文丨墨黑纸白


  在中国的各种随机死亡中,嫖娼死并不算新鲜产物,但问题是,即便是嫖娼这个曾经十恶不赦的私德,现在也开始有了洗白的可能性,按照人们对这个社会的基本观察,普通人只有嫖娼的份,而世界上则有流传甚久的知名二奶村,还有令人颇为遐迩的公共情妇,而我们无数个高高在上的老爷们,在落马的瞬间,似乎没有几个情妇、二奶都显不出这是一个大贪官,但即便如此,我们的老爷们也都是在监狱里好吃好喝,待遇也是普通国人望尘莫及的。突然之间一个普通人即便因为嫖娼死,就让人们坦然面对他的生死,这似乎并不那么容易说服人,更何况这还是中国教育下的精英一员,就很值得我们咀嚼一番,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新闻事件

  5月11日01点44分,北京警方再次通报人大硕士涉嫖被抓身亡事件。

  通报称,5月7日20时许,昌平警方针对霍营街道某小区一足疗店存在卖淫嫖娼问题的线索,组织便衣警力前往开展侦查。21时14分,民警发现雷某(男,29岁,家住附近)从该足疗店离开,立即跟进,亮明身份对其盘查。雷某试图逃跑,在激烈反抗中咬伤民警,并将民警所持视频拍摄设备打落摔坏,后被控制带上车。行驶中,雷某突然挣脱看管,从车后座窜至前排副驾驶位置,踢踹驾驶员迫使停车,打开车门逃跑,被再次控制。因雷某激烈反抗,为防止其再次脱逃,民警依法给其戴上手铐,并于21时45分带上车。在将雷某带回审查途中,发现其身体不适,情况异常,民警立即将其就近送往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22时5分进入急诊救治。雷某经抢救无效于22时55分死亡。

  当晚,民警在足疗店内将朱某(男,33岁,黑龙江省人)、俞某(女,38岁,安徽省人)、才某(女,26岁,青海省人)、刘某(女,36岁,四川省人)和张某(女,25岁,云南省人)等5名涉嫌违法犯罪人员抓获。经审查并依法提取、检验现场相关物证,证实雷某在足疗店内进行了嫖娼活动并支付200元嫖资。目前,上述人员已被昌平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查明雷某死亡原因,征得家属同意后,将依法委托第三方在检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尸检。

  事件评论

  关于这个奇葩的社会事件,我选择取用最“权威”的信息源,那么让我们来看一看在权威的背后,我们能得出多少真相?首先,我是一个三流大学毕业的新闻系学生,这个三流是有多三流呢?就是依靠着城市里的几栋居民楼就可以办学的学校,三流程度可想而知。即便如此,我时至今日也从未曾花钱去嫖娼过,这并不是说我私德多么高尚,当然,也包括写时评的更不可能涉及到嫖娼,否则分分钟就在监狱里了。在我的人生观中,嫖娼是一件不光彩的事,这是中国教育下的毋庸置疑,而更多的我是认为嫖娼对于我来说是一种人格的拉低,毕竟我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哪怕所受的教育本就很低端。

  其次,在我的观察中,嫖娼的人大多是农民工居多,我并没有鄙视农民工的意思,我就是农民的孩子,农民工平时压力较大,并且远离家人,同时对嫖娼也没有那么多的心理障碍,无非是一种劳累之后的发泄,最关键的是不会让家里有所怀疑,我并不觉得这多么可耻,人性在一个高压社会下,是需要得到发泄的,而人性发泄的渠道有很多,譬如赌博、譬如强奸、譬如杀人越货等等,嫖娼相比之下应该是对社会危害最小,对他人妨碍最少的一种发泄形式。

  最后,在我的观察中,在三流城市甚至四流城市,嫖娼市场的价位已经高达200元,请注意我说的是三四流城市,京城的嫖资竟然也在200元?这似乎很难让我相信,我在三四六城市租一个两室一厅需要1000元左右,而在京城边缘地带至少4000元左右,按照市场经济的概念来说,京城的嫖资无论如何都是要高出200元的,从此处来看,似乎京城也没有比其他地市高级多少,至少嫖娼面前,人人平等。

  说这三点,无意为雷洋嫖娼洗白,只是想说清楚一个问题,像雷洋这样的精英阶层,假如真的嫖娼了,那么我们是否对我们的精英阶层在进行着精致的利我主义教育?无论是刚当上爸爸不久,还是当天是结婚纪念日,抑或当天需要去接亲戚,这三件事集中到一天,对于这样一个高学历的人真的会在这一天选择嫖娼吗?假如没有嫖娼,我想至少我们大家还是可以有所释然,若真的嫖娼了,我们的精英阶层难道不让我们的上层建筑感到羞愧吗?你是否会因为这样的颜面无存,感觉尧天舜日的时代下发生这样的事,这样的阶层精英就该被“打死”?或者因为嫖娼就该嫖娼者坦然面对生死?

  还有一个问题,高压社会下,人们应该如何发泄自我的情绪?嫖娼是一种怎样的罪?首先我本人是绝对不会嫖娼的,但并不代表我对嫖娼就认为是该在法律之下,撕裂私德的一件事,只是为了彰显一个新中国与旧中国的不同而特别关注的一件事。毕竟新中国之前,嫖娼是合法的,曾经的北大也因为陈独秀的嫖娼搞出了一个新中国的萌芽,这也是毋宁质疑的历史。所以新君上任之后,首先下刀子的就是黄色产业链,这已经不会再给普通公民多少叫好的声音,而是会有更多的质疑,为什么黄色产业链成了一次次包装赢取掌声的工具?假如不合法,为什么不能彻底取缔?我们很难相信这不可能完全取缔,毕竟我们的权力是无限大的,不合法又不完全取缔,给人以私德受损的口子,并且还会有人因为嫖娼死,这难道不足以让我们的监管部门自抽几巴掌?

  我们的法律向来对普通公民和老爷们有着两种不同的执行和看法,这就是传说中的等级制度,这并非法制社会,依然是人治最突出的表现形式。谁包养得起情妇?谁只能去嫖娼?在法律的刻意对待下,人们对包养情妇的人表示人生最大的羡慕,对嫖娼曝光的人授以最耻辱的眼光。嫖娼和包养情妇有多少的区别吗?并没有多大的区别,唯一不同的是,有钱有权的人玩女人,和没钱没权的人玩女人,就应该有着两种不同的社会价值观衡量,这是一个畸形的社会雏形。

  再看性工作者与情妇,同样是做一类事,但性工作者付出的汗水和收到的获益与情妇明显是天上人间两极化,这难道没有彰显出中国社会的不平等中,还有着不平等的高低之分?这让人看了也真是唏嘘不已,连不平等也有高低贵贱,实在让人可悲可叹。而今,必然是想被包养的人居多,想做性工作者的少,也就是说普通公民想要花钱去消费性服务,你可能连资格都没有了,还想嫖娼?年轻人又不傻,同样是服务,肯定选择高端群体不是?

  嫖娼不仅仅可以致人死亡,还可以致监督者于名声扫地,譬如区伯,譬如一些记者。曾经有人请我去做足疗,我说不去,对方说,男足疗师,我说不做。对于一个正常社会,正常人格的人来说,他不会去做这样的事,因为没有必要,个人的魅力如果无法吸引女孩,这样的男人是很失败的。对于一个不正常的社会,有正常人格的人也会拒绝这样的事,嫖娼所存在的价值就在于时刻可以让一个正常的人或正常人格的人陷入一种不正常,所以嫖娼本身不会亡,嫖娼会不会被合法化也是不用思考的,毕竟它还是权力者手中压制人性,占据道德高地的一张王牌,所以其市场必然存在并且很大。

  我也看了曾经南方周末做的《“教授嫖娼致死案”疑云》报道,大致情形和雷洋差不多:教授奔丧,被疑嫖娼在家乡黄梅猝死。官方调查结论:嫖娼,不服管教跳车身亡。家属和民间质疑官方结论,认为其中疑点颇多。那么为什么会产生这种事件?其实和当年的计划生育没有太大的区别,你多生孩子就要交钱,不交钱房子推到,牛羊拉走,甚至人身还会有危险,譬如成型孩子流产。那么嫖娼呢?3000—5000元罚金,这些钱怎么分配的?南方周末记者调查中显示:“记者通过多种关系,联系上黄梅县公安局的一位民警,“我们确实有创收任务”。他说,但他表示不能说具体数字,并说,“制定目标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提高工作的积极性。”黄梅县公安局行政科一位朱姓科长则否认局里制定了创收任务,但他透露70%的罚没收入财政会返还给公安局。”

  事情其实没有那么复杂,“抓嫖生财”与曾经的藏在看不见的角落里的超速摄像头一样的,你需要的是交罚款,你不需要去反抗,你也不需要去申诉,但现在隐藏的超速摄像头已经越来越少,钓鱼执法在近年来也屡屡被批判,那么钓鱼抓嫖呢?

  从雷洋到多年前的那个教授,一个有了孩子去嫖娼,一个家里死了人也去嫖娼,似乎显示了中国人的人性多么恶,至少在我看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如果还能看得入眼不入流的发廊小姐,实在是我难以理解的一件事,我并不是鄙视发廊小姐,而是人本身的定位和相应的生活习惯。如果是真的,只能说明一件事,我们的钓鱼执法很厉害,我们的精英阶层越来越让他国耻笑了。

  至于雷洋事件还有多少翻转?我已经不关注了,一个人能否坦然面对生死,要看他的死是否对社会的进步有推动,嫖娼就要被警方殴打吗?嫖娼就一定是人生十恶不赦的大罪吗?如果我们的社会不能容忍人的一些行为,那就彻底杜绝这个市场的存在,否则就是在纵容或者诱导人们去犯“违法”的错误,这是一种国家之恶。最后,我想说的是,无论雷洋有没有嫖娼,死于警方之手是毋庸置疑的,假如嫖娼了,按照现行存在漏洞的法律,该怎么罚怎么款罚。罚完之后也必须论警方在执法过程中致人死亡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不止于权贵及权贵的附庸者们,这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

  2016—5—11落笔于墨辩閣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