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资3.26亿元修路,短短数月就“复原如初”,有的路段甚至破损更严重。近期,关于国道321线改造(养护)示范工程肇庆段的“豆腐渣”问题,肇庆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相关调查情况。虽然,有干部被问责、有施工单位被处罚,可对是否存在偷工减料、层层转包、贪污腐败等舆论关注的问题,调查处理结果中只字未提。群众最关心的、质疑最强烈的问题得不到充分回应,即便问责了几个人也难令人信服。人们不免会质疑:纪检监察部门有没有调查那些问题,如果调查了而不公布,是否在“遮丑”?如果没调查也无法公布,是否算“渎职”?如果调查了却不充分,是否存在选择性处理的“失职”?轻描淡写地问责失职干部,是否“徇私护短”?(人民网) 纪检监察干部也是平凡人,不是佛祖圣人,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也是有七情六欲,也是要穿衣吃饭。但是,纪检监察干部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有着艰巨的执纪监督重任,忠于党、忠于职守、忠于人民、秉公执纪是他们的天职,对他们的纪律要求、作风要求和党性修养必然会比其他党员干部的更高更严格。然而,在现实中,正如王岐山所指出的那样,有的领导干部因年届退休,被安排在纪检岗位,只想着平稳着陆;有的干部不敢担当,遇到问题绕着走,不想干、不作为;有的干部能力不足、作风漂浮虚躁,不去打听“张家长、李家短”,监督缺失;有的派驻干部认为,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一座楼里办公、一个锅里吃饭,磨不开面子,对监督畏首畏尾;有的人办案不行,“抹案子”却很有办法。更为严重的是,有的人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些人利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案谋私,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己正,方可正人。所有的这些问题,都是执纪者所不许有的,都是要严肃查处,以正自身,硬自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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