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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友说] “酒驾”不能飞! 轻小型无人机运行规定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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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2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越发成熟,消费级无人机蓬勃发展,购买及使用无人机成本越来越低。此前,《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7千克以上的无人机驾驶人员需考取飞行执照,如今约束将更严格。
2015年12月29日,民航局出台《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运行规定》),对低、慢、小无人机运行实施放管结合的细化分类管理,为进一步维护轻小型无人机的飞行秩序,促进无人机健康、有序发展,民航局出台此规定。新规定中,明确要求轻小型无人机的操作者不得“酒驾”!

新规定会对无人机行业产生什么影响?

深圳曼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监吴明析表示,新规定不会对无人机行业产生负面影响,在行业起步阶段,无人机还没有普及,制定限制规范是对全行业健康发展的保障。曼塔智能的朱雀、鲲鹏和灵雀无人机都是航拍类无人机,采用专利结构的快装螺旋桨,不但拆装螺旋桨更加快速,而且有效的避免飞行过程中螺旋桨脱落,以及安全可靠的电池,只要操作者遵守规定,便会享受飞行的乐趣。

根据《运行规定》空机重量小于等于116千克、起飞全重不大于150千克的无人机,起飞全重不超过5700千克、距受药面高度不超过15米的植保类无人机全部纳入民航监管范围。《运行规定》将民用无人机划分为七类1. 空机重量和起飞全重小于1.5千克的为Ⅰ类无人机;2. 空机重量介于1.5 ~4千克之间、起飞全重介于1.5 ~7千克之间的为Ⅱ类无人机;3. 空机重量介于4 ~15千克之间、起飞全重介于7~25千克之间为Ⅲ类无人机;4. 空机重量介于15 ~116千克之间、起飞全重介于25 ~150千克之间的为Ⅳ类无人机;5. 植保类无人机为Ⅴ类无人机;6. 无人飞艇为Ⅵ类无人机;7. 100米之外超视距运行的Ⅰ、Ⅱ类无人机为Ⅶ类无人机。

《运行规定》明确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民用无人机等级的驾驶执照,不得酒驾。民用无人机机长对无人机的运行直接负责,应做好飞行前准备工作,避免无人机运行时进入限制区域。《运行规定》强调无论在视距内运行,还是在视距外运行,各类民用无人机必须将航路优先权让与其它民用航空器,不能危害到空域的其他使用者、地面上人身财产安全。

《运行规定》要求Ⅲ、Ⅳ、Ⅵ和Ⅶ类无人机及在重点地区和机场净空区以下运行Ⅱ类和Ⅴ类无人机应安装并使用电子围栏、接入无人机云,定时反馈行为信息给无人机云。同时,无人机云提供商必须每6个月向民航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无人机发展与安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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