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发表《四川制定法规管“苍蝇馆子” 学校周边严禁食品摊贩》一文。 报道中谈及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在将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纳入规范外,采用了“小经营店”的概念,将所有依托固定店铺,从事销售食品、提供餐饮服务,包括兼营食品的小型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调整范围。此举在《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地方立法之外,将食品其他业态管理于法无据的“真空”地带消除。 《条例(草案)》明确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 省人大科技文卫委员会审议《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对“学校周边”的范围予以明确。 此项政策出台有利于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经营、兜售三无食品的行为,有利于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也更有利于学校安全体系的建设,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为此举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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