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伶雅) 近日,市纪委通报两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1。金堂县白果镇回龙桥村原村主任张杨惠虚报冒领问题。2002年,白果镇原竞争村修建一条2.2公里的柏油路,采取村民集资、村干部贷款等方式筹资解决修路资金不足的问题。2002年下半年柏油路修建好后,原竞争村产生了8万余元的债务。2011年县财政局下发文件清理化解政府性债务,时任白果镇回龙桥村村主任张杨惠负责原竞争村债务清理化解工作。张杨惠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以修路欠民工工资、欠材料款等名目编造债务依据,虚构债务共计51000余元。2016年4月25日,白果镇纪委给予张杨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蒲江县两基层干部索要工程项目回扣问题。2011年至2012年,蒲江县白云乡龙门村使用市级有关部门扶贫资金和县农发局补助资金修建两期“U”形渠,项目总承包价90余万元。项目实施期间,乡政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王子仕利用负责该村项目质量监管和验收的便利,与龙门村党支部书记祝有东共谋,向工程承包人张某某提出索要工程回扣款的要求,经多次讨价还价后,张某某同意在结清工程款后支付王子仕和祝有东回扣。2013年底,该工程顺利通过了验收和审计,张某某得到工程款后,给予二人回扣共12万元,其中王子仕分得7万元,祝有东分得5万元。2016年1月21日,蒲江县纪委给予祝有东开除党籍处分。报经县政府同意,3月17日,白云乡政府给予王子仕开除处分。二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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