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启动已久,至少可追溯到2008年。是年,执法规范化建设被列入“三项建设”之一。数字印证了其成效:2009年与2003年相比,全国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维持率上升了6.3和9.4个百分点,撤销率分别下降了9.7和4.7个百分点。 变革因时代要求而推进,也由问题倒逼而产生。执法规范化建设,一直在路上。在2014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深入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再次被强调。就在昨天,公安部审议通过了《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等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有关改革文件。而据不完全统计,根据《行政强制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公安部共制定、修订有关巡逻盘查、现场处置、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重点环节规范性文件3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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