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没有警官证,你却要看我的驾驶证,有没有王法?有没有天理?”相信大家对这个画面不会陌生吧?这就是成都协警街头纠违被当事人质疑没有执法资格,后该协警因为违规使用警械被辞退。
行政执法的首要特征是执法主体的合法性,是由专门的行政执法机关来执行的。
而协警的定位是“辅助”警力,属于专业的群防群治队伍。协警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
而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无处不见交通协警独自上街贴条开罚单。
而四川省此举应该是要开全国之先河了,如下: 8月15日前,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要全部调离行政执法岗位。省政府法制办昨透露,6月15日起,将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全面清理。各行政执法机关对清理出不符合规定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应当调离行政执法岗位、撤销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后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清理范围包括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行政执法机关,乡(镇)政府,中央在川行政执法机关(机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行政执法的组织,及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
清理的重点是: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在行政执法岗位上,是否属于在编人员,是否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执法单位是否存在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参与行政执法活动等。
省政府法制办表示,将通过清理进一步整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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