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召开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强调要用担当诠释忠诚、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 有权必有责。权力就是责任,“在其位,谋其政;司其职,负其责”。 这一古训是对从政者的基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者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 权力是实现职责的必要手段,实现职责是行使权力的目的,世界上不存在无责任的权力,也不存在无权力的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或者权力大于责任,就会导致特权或权力滥用;同样不赋予任何权力或权力赋予的不适当,也会导致责任消减或责任推诿。 有责要担当。领导干部要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放权不能放任,责任就要担当。“顺境逆境看胸怀,大事难事看担当”。敢担当是考验领导干部党性强不强、作风硬不硬的试金石。担当责任要有执政为民的理念,要有攻坚克难的勇气,要有脚踏实地的作风,要有刚正不阿的境界和气节。 失责必追究。俗话说“有错不纠,百弊丛生”。 问责,既是督促和提醒,更是劝勉和惩戒。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因此我们党员干部,要注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纪律意识、法制意识,提高风险意识,强化自律自检,深知“失责是必究的,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做错了要承担什么”,保持对党纪国法的敬畏,自觉履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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