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召开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强调要用担当诠释忠诚、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要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要从强化制度建设、增加权力透明、严格执法、健全监督体系等方面入手,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党员干部要时刻谨记,权力是党和人民群众赋予党员干部的,党员干部努力的不竭动力是人民群众的信任。享受人民群众赋予权力的时候,也要意识到紧跟权力的责任,要懂得“责任和权力是相互的,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做到“权责统一”。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应成为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遵循,成为全社会的基本共识。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执行制度关键在人。”权为民所授,任何不正当用权的行为都应该被追责,这是天经地义的政治伦理。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问责,追求的是一种公共的价值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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