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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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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召开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强调要用担当诠释忠诚、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力度逐渐加强,同时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让整个政治环境更加风清气正。随着反腐斗争愈演愈烈,很多新问题就不断出现,有的党员干部为了明哲保身,不作为、慢作为或者打太极,一心想着手中的权力,把责任抛之脑后。出现问题缩头缩脑,或者置身事外,把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忘得干干净净。
  作为党员干部,应该厘清“权力、责任、追究”的关系,用好手中的权力,更好地为广大群众谋福利。勇于挑起“群众”这个核心责任,同时,出现问题要敢于承担责任。党员干部要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时刻牢记作为共产党员“忠诚、担当”的使命感。当然,必须强化对纪检干部的追责问责监督,不断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原则,让广大党员干部把责任和担当牢记于心,切实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成为一个有权、有责、敢担当的党员干部。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是对广大党员干部更高层次、更加全面的要求,党员干部要抓住主要问题,充分发挥党的核心作用,成为为民谋幸福的主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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