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在党的95周年生日前夕为党送上了生日大礼——《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一下简称《条例》)。《条例》的制定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没有人负责的问题,面向全体党员、追责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巡视整改不落实等问题的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在6月28日审议通过就很快成为各类媒体、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门词汇,权责清晰,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创塑。 要明确权力就是责任。“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要用权于民,用权要慎,不能任性的使用权利而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条例》的出台明确了权利和责任相互依托的关系,让权利没有了任性的空间。 要扛起责任勇于担当。很多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会认为责任越来越大,干脆少办事甚至不办事了,殊不知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条例》明确了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的也要严肃追责,为官不为或少作为,想做“太平官”平稳过度从而造成党的方针政策路线不能很好贯彻落实的也要追责,所以有责任了就更要求要担当。 要解决问责规定碎片化问题。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以往的各类问责相关规定都各有侧重,但是总的看来,确实存在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的问题。此次审议通过的《条例》可有效解决以上问题。 要动员,更要问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做好动员的同时,更要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将从严治党的整体责任,转化为各级党组织的具体责任;把中央的担当精神,转化为各级党的领导干部的担当行动,使“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成为党的干部的自觉意识。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给权力笼子再加一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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