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房地产税又进入大家的视线。而对于房地产税有专家表示可以抑制一线城市房价,这到底是否真的可行呢?
房地产税该不该征收、如何征收陡然成疑
在土地国有的条件下,我国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多年以来严重依赖土地出让金,由此带来的高房价使得房产投机者从中获利,最终则由刚需购房者买单,并催生出大量有损社会经济活力的房奴。房地产税法的制定者如果对此不加考虑,盲目地效仿海外国家,轻率地开征大范围、高税率的房地产税,将会给房产拥有者带来高房价之后的第二重经济负担,被公众质疑为“重复征税”—土地出让金虽然不是税收,因此与房地产税形式不同,但两者在实质上有相似之处。
征收房地产税涉及合理与公平的问题,讨论房地产税征收的实质可能是如何征收,而不是该不该征收,原因在于,至少从长期来看,房地产税取代土地财政是合理的,也是大势所趋。征收房地产税必然包含着增加税源的目的,对这一点不必遮掩,关键在于明确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税的关系不是“并行不悖”,而是渐进替代。此外还应看到,房地产领域的现行税收种类繁多,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印花税、营业税和所得税等,这还不包括各类收费。这些税费的关系处理不好,也会妨碍房地产税征收的合理性。
不要指望房地产税降房价
在增加税源、完善税制的目的之外,房地产税应当承担理顺市场机制的功能。土地财政被房地产税取代以后,投机性需求受到抑制,房价的形成机制将更加合理化,有助于高房价的理性回归。有报告就显示,房产税的提高能够直接带来房价指数的下降,地方政府若能借房地产税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这种效应将更为明显。不过,决定房价的主要是供需关系,而不是房地产税,因此,至少在一线城市,不要指望房地产税的推出能够使房价大幅下降。
作为财产税,房地产税还应该适度体现其调控社会贫富差距的功能。财产税是“富人税”,在西方发达国家,税收政策特别是财产税政策,是调控贫富差距最重要的工具,经过十几年的经济高增长,我国居民的财产积累差距越来越大,单就房地产税的征收而言,对待刚需住房与大面积住房、单套住房与多套投资性住房,应采取区别性的税收政策。shqianyy
来源于: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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