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抓住县委这个关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特别是向乡镇村延伸最为必要。乡镇村党风廉政建主体责任乡镇应为乡镇党委书记,各村社区支部应为村社区支部书记。普通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评价的好坏,主要是乡镇干部、党员和村组干部。要做好这一工作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对乡镇党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整改不落实等,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对乡镇党委和村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通过严格的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实行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锁定责任内容,作为问责依据。理清“责任清单”,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二是 乡镇党委班子成员和村支部向上级纪委述责述廉,每年底前向上级纪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这就要求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是乡镇党委要深入传达学习省委精神,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上来,狠抓责任落实,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全程记实制度,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四是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化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党纪,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抓手推动挺纪在前,把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全过程,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新常态。乡镇纪律检查机关担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要持续深化“三转”,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 ,要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对党的忠诚,永于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