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抓住县委这个关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该《意见》细化规范了县(市、区)委书记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等主体责任具体内容,明确了责任范围,细化了工作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笔者认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还是在于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以“严”字当头、“实”字为本,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使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如何切实做到履行主体责任?一是要加强压力传导。各级党委(党组)要将落实主体责任的压力层层传导,让处于“神经末梢”的基层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教育监管。要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定期开展纪律监督检查,把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全过程,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新常态。三是加强追究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不严格问责,落实责任就是一句空话。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对县(市、区)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选人用人失察等问题,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顶风违纪的“四风”等行为,既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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