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抓住县委这个关键,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意见》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作出规范,根据岗位特点和分管领域,细化规范了县(市、区)委书记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保持清正廉洁等主体责任具体内容,明确责任范围,细化工作措施。 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责任,是从严治党的必要条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和抓手。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着力强化敢于担当、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激励党员干部勇挑重担、履行职责。 行百里者半九十,距离实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目标越近,我们越不能懈怠,越要加倍努力。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深化纪律教育,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攻坚克难,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 为官避事平生耻。干部就要干事,当官就要担责。面向基层,贯彻落实《意见》的责任还很重,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任务还很重,基层党委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以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为决战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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