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南江下两仁和乡龙凤村要修公路,次条路修了很多年都没有修通,到现在还是黄泥巴路,坑坑洼洼的,下雨天车都不敢去,政府拨了很多次款项都没有解决问题,之前钻井队来开采石油,由钻井队从黄焖后家至修至王家梁,还是反复修了很多次,这次大队宣说政府拨款下来要修路,既然拨款下来,为什么还要向每家收500块钱,不给钱说要把全家户口销掉,扣除政府补助, 这样强制收取是不是合法的?村民有没有这个义务,还是我们当地政府就是这个政策不交钱就销户口。就扣除所有政府补助,一年在外打工我们也很辛苦,才挣几个钱。 不知道我们这个穷地方有没有纳入国家规划当中。规定不是自愿原则吗?修路是不需要老百姓出钱的,农村建设是政府的事情。路属于基础设施,属于不需要个人掏钱,如果真的如村干部说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一下。
========================================= 编辑备注:仁和乡人民政府 关于jhedtywsz网友反映“修公路为什么还要强制收老百姓钱的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jhedtywsz网友:
首先感谢你对仁和乡龙凤村村道公路通畅工程捐资问题给予关注。该村道公路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为泥碎路面,全长6km,曾于2014年投入资金3万元全面维修整治过一次。泥碎路面遇雨水通行能力差,加之龙凤村常年在家人口极少,日常管护乏力,造成目前局部路段平整度较差。2015年根据县委、县府有关交通扶贫的安排部署,龙凤村村道公路纳入村道路通畅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关于加快建设通畅(达)工程强力推进扶贫攻坚的通知》南府办【2015】56号文件精神,通畅工程国家财政按每公里50万元用于路面硬化补助,村民自筹资金每公里10万元用于路基建设,路面工程下差资金由受益群众自筹。仁和乡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府安排部署及南府办【2015】56号文件精神,积极宣传政策,群众修路意愿强烈,村两委按一事一议制度多次召开村民大会,反复进行商议讨论,经表决一致同意每人捐款500元。目前群众积极主动捐资已近5万元。
南江县仁和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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