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水平,黄沙镇采取三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村(居)务公开工作会议,及时调整村(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工作职责,并要求各驻村干部作为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员,协助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为村(居)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培训宣传。开展了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业务培训工作,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驻村干部等40余人参加会议,再次对村(居)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效、归档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提高村(社区)干部的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成立了村(居)务公开工作督查组,采用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办法,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责成限期整改,使村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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