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县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管管关于嘉陵一号车位等问题
因为开发商和物管公司不征求业主意见,不与业委会沟通就蛮横处置小区停车问题,现在针对相关问题,我们业主提出以下意见,请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1、车库无尘化处理是开发商应该整改的,小区业主支持配合。但物管必须在整改的同时,规划出一定区域供业主免费停车。而不是把整改好了的车位来收钱,未交钱的业主车就不准进。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车位没整改好,且未与业委会沟通就强行乱收费,合法吗?
2、小区公摊面积及小区建设成本是否包括小区地下车位?或小区地下车位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问题,在没弄清楚之前,是否可以收停车费?请建设主管部门给予答复。 3、车位收费,只应该包括电费、清洁服务费,安全服务费,而不是开发商单方面实行的350元/月/车,停车收费收费是否要有物价局的文件,文件是否应该向全体业主公示?
4、大修基金现在的收取情况,是否应该由业委会掌握,支出必须是五年后,物管公司提出申请,业委会审核后公示经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方可使?。 5、目前小区的主体工程基本完成,但相关配套设施还没完善,消防设施还不合格,车位大部分还未进行无尘化处理。这些必须由开发商立即整改,请问相关部门是否对开发商下达过整改通知?整改时间是好久? 6、请问相关部门对物管公司如何监督管理的?是否对物管公司的从业人员进行过上岗培训?是否检查过有从业资格吗?是否开发商就可以安排自己的物管公司在同一小区?同流合污,沦为欺负业主工具的! 请主管部门答复! 嘉陵一号全体业主 201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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