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你们觉得我们乐至县的官员是清官还是网上或大家心目中的贪官。我在今年四月举报了我们村干部有违纪的存在。在举报时有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我2005年交代我们对队长替我还贷款,在2008年我回家队长说还了。在今年我去查征信结果贷款没有还。
第二,我们队长是生病一两个月后死的。死后关于村民的账目村上没有安排任何人交接。当新队长接任时所有账目材料是从另外一个队与我们队毫无关系的人手上接过来。而是经过第三个人的。到新队长手上没有我的任何账目。
第三,我的名字在我们村几年不存在。
第四,我的土地退耕还林面积,村上说0.91亩。县退耕办说1.17亩。我家他们那本子是1.32亩(上面写是两个人)。实际我是一个半人的地。请大家算算我到底应该是多面积。原4个人的地是。花生土0.23亩,三亩四0.278亩,哑口土0.90亩,南瓜土0.12亩,则后土0.54亩,则边土0.50亩+(自留地没算).梨子干田0.23亩,干田0.28亩。分土地是1丈2的丈杆,退耕还林包出去是一丈。
第五,我们村2013年前50-60%吃低保是花三百钱买的,村书记那些亲戚都在享受吃低保。在我举报后镇纪委先通知后调查。
第六, 我们村花了钱吃低保户去世后,村收850元尸体钱。然后死者户口迟半年下。
第七,我们队土地没有承包出去的户,但却有承包户头。
第八,我们村花果山几十亩土地承包出去,可村民没有分过一分钱,而村上也为做账。
经过三个多月,我多次催县纪委他们一直都说镇纪委没有交结案他们,他们没有办法。我想请问镇一直不交结案是不是就不管了之。在我强烈情况下,他们最后通知镇纪委。在我的事件中在六月中旬镇纪委书记给我说村书记那些子女确实在吃低保,他说书记那些子女以前享受吃低保,从今以后不再享受吃低保了。其次,说拿三百钱买低保吃没有那么回事,说我点的人都签字盖了手印。
至于我的贷款镇纪委书记他给回复是,说调查当时人邓XX说队长是说了帮我还了钱,但不知道是还贷款还是还欠账。但当时人并不是他那样说的。
我的名字几年不存在,他回答是事实,但未说明原因。当我查问派出所我的户口是否曾经下过,当时派出所人员再三确定我的名字地址,他说我的户口曾经下过,我询问何时下为什么下,最后他不说了,要求我本人到场查。纪委书记说没有他去调查,给我回复说没有下过。请问如果说没有下过派出所的人又从如何说我的户口下过呢?所有说话过程全程录音。在其他问题上他们没有做任何答复。
在今天下午,县纪委在我强烈下,最后镇纪委打电话给我。但这个人是曾经与我的事件无关的,说是新上任的纪委书记,开始说我反应了六个问题,他说村书记的子女应该享受吃低保,我想请问前面的书记说不再享受了。他却说应该享受。难道说两个纪委书记的调查结果是矛盾的吗???至于我的土地退耕还林非要我回去指认吗???为什么其他问题都没言回复呢???请问纪检委的调查就是如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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