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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让“失管”家庭的孩子重塑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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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0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青川让“失管”家庭的孩子重塑信心
2016-08-09 10:12



  光明网讯(乔发菊 冯文杰 唐续宗)“没想到自己犯了罪,你们不但没有抛弃我,还无微不至关心我和我的孩子,这一切让我重拾生活的信心,我一定积极改造,刑满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近日青川检察院收到的一封来信中的内容。
  近几年,这样的来信并非这一封。2014年以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所监护、抚养的未成年人存在失管的现象,青川检察院探索开展了精准救助,形成“51210+”模式,目前已累计救助31人。“5”即实施生活、医疗、教育、心理、就业5项救助措施,“12”即12家职能部门联动,“1”即1个专项资金,“0”即实现零失管,“+”即统筹开展其他工作延伸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触角。
  编织社会化支持体系 救助失管未成年人
  2013年底,家住河口村的李某因妻子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恼羞成怒失手将妻子杀害,并至他人重伤,在逃亡的过程中,因顾虑一双未成年的儿女,最终投案自首。案子虽然简单,但李某的大女儿因此辍学,小儿子从此郁郁寡欢,姐弟俩整天跟丢了魂似的。随着母亲离世、父亲入狱,姐弟俩开始为一日三餐而担忧。在审查批捕中了解该情况后,青川检察院及时对李某的儿女进行帮扶,但基于职责和能力的限制,帮扶效果并不理想。
  经多方努力,该院作出大胆尝试。牵头县综治办、民政局等12家单位会签《刑事诉讼中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实施意见》,形成由关工委、综治办领导协调,检察院监督,其他各单位分工负责,社会组织和公众协同配合的工作合力。
  为促进工作开展,该院推动县委政法委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实现对失管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救助的无缝对接,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设立失管未成年人救助资金专户,接受社会各界爱心捐助;制定《失管未成年人救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监管主体,实行专款专用。截至目前,共发起爱心募捐3次,接受爱心捐款4万元。从今年起,青川县财政将每年预算5万元专项救助资金,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运行。
  据介绍,该院正对8名生活特别困难的失管未成年人,按照每人每月200-300元不等的标准实施专项资金救助。
  完善救助措施 重塑人生信心
  为进一步完善救助措施,青川检察院贴近失管未成年人成长所需,从生活、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对救助对象提供福利帮助,同时加强教育引导,坚强其内心世界,保证救助工作从全方位、多角度精准开展。
  七年前,小会的父母因贩毒双双入狱,无人监管的小会随年近70岁的外婆一起生活,家境贫寒,婆孙俩人沉默寡言,很少与外界接触。小会因父母犯罪所带来的负罪感,性格显得极其内向。
  青川检察院得知情况后,带着“心理妈妈”多次到小会家走访。2015年8月25日,当“心理妈妈”第八次来到小会家时,16岁的少女终于将憋在心里的苦诉了出来。
  “七年来,我常常梦见他们的样子。最开始,我确实很恨他们,因为他们让我变成了无人问津的孤儿,是他们让我和外婆变成了人前抬不起头的囚犯亲属,也是他们让我的生活再也没有了欢笑。”
  一年多的努力没有白费,小会话多了,笑容多了,今年6月更是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进县重点中学。
  小会只是成功救助的一个缩影。赵兵、王天梅、刘海……一大批失管未成年人通过精准救助正逐步回归正常生活。
  青川县检察院“51210+”精准救助工作经验被高检院、省检察院转发推广。2015年,该院未检办案组荣获四川省“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失管未成年人救助工作被广元市检察院记三等功,救助志愿服务队被县委县政府表彰。http://img.gmw.cn/pic/content_logo.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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