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别是患大病、慢性病贫困人口和贫困残疾儿童医疗救助为重点,深入开展医疗卫生计生扶贫“五大行动”(贫困人群医疗救助扶持行动、贫困人群公共卫生保障行动、贫困地区医疗能力提升行动、贫困地区卫生人才培植行动、贫困地区生育秩序整治行动),全面实施“八免五补助”,切实减轻贫困人口治疗疾病经济负担,助推贫困人口恢复劳动、脱贫增收,摆脱长期贫困。
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2016年新农合筹资标准由470元/人提高到540元/人,个人筹资标准为120元/人、国家补助标准为420元/人,参合率已达99.93%。对建卡贫困户提高补偿比例,县域内就诊的建卡贫困户补偿比例提高10%,乡镇卫生院可达到100%;县域外就诊的,补偿比例再提高5%。同时,将建卡贫困户的门诊特殊疾病全部纳入大额门诊补偿范围,新农合最高补偿金额可达14万元。
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对新农合住院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7000元的,由大病保险承办机构对超过7000元—10万元及以上的部分,分别按50%—80%的比例进行再次报销。上半年,累计补偿2015年患者9989人次,涉及合规医疗费用1.23亿元,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赔付比例达38.43%。
同时,全面实施“八免五补助”。即: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巡回医疗服务;对贫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给予3500元/人补助,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按3万元/人给予补助,对贫困人口大骨节病患者按700元/人/年给予补助等。上半年,全市共实施“八免五补助”94.08万人次,减免(补助)资金382.80万元。 (来源:中国达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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