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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50元——从8月起宜宾两轮“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要遭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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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6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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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宜宾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为宜宾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营造良好氛围,决定在宜宾老城区、江北片区、南岸片区、临港开发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活动,集中整治“飙车”、“无牌、无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法加装雨棚、遮阳伞”、“闯红灯、随意变更车道或掉头、逆向行驶”等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严厉查处“飙车”违法行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厉查处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法处罚款150元。
  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依法处罚款200元,并记12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依法处罚款1000元,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严厉查处两轮车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违法行为。两轮车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依法责令其改正、处罚款50元。
  严厉查处“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或掉头”等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希望广大市民支持、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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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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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6 20:45
望打击力度到位,见实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6 20:49
政府部门是睁只眼闭只眼,谁是真管老百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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