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对我市现有的469名孤儿及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社会散居孤儿748元/人/月、机构养育孤儿1246元/人/月),为我市孤儿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做好了对13名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进行了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三是积极开创新思路,为孤儿提供技能培训和就业安置指导,为其出入社会寻求谋生手段,截至7月底,全市共妥善安置成年孤儿5名。四是积极推动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对全市散居孤儿进行政策咨询、指导家庭寄养、督导评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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