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采购规模不断扩大,为了加强采购管理,做到物美价廉、公开公正,不能仅靠采购人员的个人觉悟,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一套完备的采购监督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1、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是建立完善的物资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体系,并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监督,使之成为规范物资采购工作的一个主要方面,最终形成法制化、科学化采购的良好局面。 2、建立合理性监督。现行审计监督制度的弊病是监督部门不参与物资采购活动的的事先、事中谈判,只进行事后监督,具有严重的延迟效应。从而导致监督部门的监督职责难以全面发挥,这就要求建立合理的监督机制。
3、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一是物资采购执行部门与采购管理机构应责权分离,采购执行机构负责具体采购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而采购管理部门则主要负责政策的制订及对采购活动的管理与监督,不参与和干涉采购活动中的具体事务。二是对不同的采购方式实施不同的监督方法,如“询价采购”采用“三人询价制”;“竞争性谈判”则邀请最终用户直接参与;“招标采购”实行唱标公开化,评标专家打分制。除此之外,采购机构还要及时上报采购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采购明细情况,年终向审计部门提交各部门采购明细分类汇总表。从而保证整个采购过程的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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