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乡镇党委换届、乡镇人代会选举、村“两委”换届期间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信访举报查核工作,德昌县结合实际,建立换届信访举报查核“六项制度”,发现问题严查快处,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建立换届信访举报查核协调制。成立由县纪委、组织部、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的信访举报查核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查核、联合查核工作小组。并明确了查核协调组在信息掌握、协调处理、督办落实、情况通报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职责。
建立换届信访举报快速受理制。组建21个乡镇换届风气信息员、142个村(社区)民情反馈员队伍,构建违反换届纪律信息收集、反馈网络,确保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信息直报随时报。建立健全“四位一体”“12380”举报平台24小时值班制,完善台账,畅通干部群众举报渠道。
建立换届信访举报立项专办制。对群众反映违反换届纪律、涉及换届选人用人,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举报,收到一件登记立项一件,并根据问题情况,提出由县委组织部办理,启动专项查核或联合查核的建议。对换届考察组、换届督查组收到的反映,由考察组或督查组及时调查核实。
建立换届信访举报专项查核和联合查核制。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情节严重的,由专项查核小组组织查核工作。对反映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与其他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相互交织的,成立联合查核小组,开展联合查核。
建立换届信访举报快速查核制。对有关违反换届纪律的信访举报,实行优先办理、快速行动,抓住现行,果断处置,确保违反换届纪律的立项专办件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换届考察期间收到信访举报,查核工作在考察任务结束前办结。
建立换届信访举报查核责任制。从受理、查核到处理、归档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做到依纪依规、严谨规范、责任明确。查核承办人和负责人要在查核报告上负责任地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对查核中疏忽大意、敷衍塞责,营私舞弊、隐瞒情况、借机报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冯雪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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