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要给你说的是一个典故。我最近看了一本书,上面有个故事,我觉得用的上。春秋时期晋国有个大理的狱官姓李。相当于现在的最高司法长官吧。有一次,他听信了下属的汇报(下属诬告),冤杀了一个人。真相大白后,他觉得很不安,就向国君晋文公请罪。晋文公说,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之过,汝有何罪。白话文的意思是,官有高低,惩罚有轻重,这事的主要责任是下面的官吏,你有什么罪过呢。但李不听,最后还是处罚了自己。当然,这种人有点矫往过正了,现在的话说,有点傻。像他这种人2000年历史不说绝无仅有,是非常罕见。联系到现在。领导所处的境遇与他一样,当然了,责任还是下面的官吏造成,你何必揽在自己身上。我知道,如果罚他,你担心有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结果轻则罚薪,严重的,甚至会让你离开为之工作多年的,热爱的岗位。这不仅是你,也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其实细想一下,这结果也没啥可能。以陈总的肚量和胸怀,加上你是他的爱将。最终也会像晋文公对李那样为你开脱,受罚的只有下面那个肇事的小吏。我们只希望你能念在我们手下人的难处,把这事大事化小了。最终你和我们一起,妥当的处理好这事,这事别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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